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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留卡申請與更新完整指南:外國人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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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與生活進階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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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訊以 2026 年為基準,在留資格更新的必要文件依在留資格種類不同而有差異,建議向最近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確認最新規定。

日本在留卡申請與更新完整指南:外國人必備

在留卡(在留カード)是外國人在日本生活最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也是申辦銀行帳戶、租房、就業等幾乎所有手續的必備文件。本文完整說明在留卡從初次取得、資訊解讀、到期更新,以及遺失補辦的全流程。


在留卡是什麼?

在留卡(在留カード)是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廳)發行給在日外國人的官方身份卡片,記載持有者的基本個人資訊和在日居留資格。

誰需要持有在留卡?

以下外國人必須持有在留卡

  • 在留期間超過 3 個月的中長期在留者
  • 包含:工作簽證、留學簽證、打工度假、家族滯在、永住者等

以下不需要持有在留卡:

  • 短期滯在(觀光、商務,通常 90 天以內)
  • 外交、公用等特殊資格

在留卡上的資訊解讀

在留卡正面

欄位說明
氏名(Name)護照上的姓名(羅馬拼音)+ 漢字(若有)
生年月日(Date of Birth)出生日期
性別(Sex)性別
国籍・地域(Nationality)台灣人標示為「台湾」
住居地(Address)已在市役所登記的住址
在留資格(Status of Residence)在留資格種類(例: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特定活動)
在留期間(Period of Stay)在留期限(例:3年、5年、1年)
在留期間の満了の日(Date of Expiration)在留期限截止日期(最重要欄位
就労制限の有無工作許可狀態
在留カード番号在留卡的唯一編號

就労制限欄位說明

顯示意思適用對象
就労不可禁止工作短期滯在(觀光)
在留資格の範囲内で就労可僅限在留資格許可範圍工作大多數工作簽證
就労制限なし無工作限制打工度假(特定活動)、永住者、定住者等
指定書に記載の場所で就労依指定書工作特定技能等

初次取得在留卡:入境時的流程

主要機場(成田、羽田、關西、中部等)

在這些機場入境時,在留卡當場發放

  1. 在入管審查窗口出示護照和簽證
  2. 入管官員確認資格後,在護照上蓋章
  3. 在留卡直接在入境審查後發放(等候一旁)
  4. 確認在留卡上的資訊是否正確(特別是氏名、在留資格、期限)

非主要機場入境

若從非主要機場(如鹿兒島、沖繩等)入境:

  1. 入境時護照上會貼「在留カード後日交付」的貼紙
  2. 必須在入境後 14 日內前往市役所辦理住民登錄
  3. 辦完住民登錄後,市役所會核發在留卡(或指引你去入管局領取)

住址更新(転居時)

何時需要更新住址?

  • 搬入新住所後 14 日內,必須向新住所所在的市役所辦理「転入届」
  • 辦完転入届後,市役所會在你的在留卡背面蓋上新住址
  • 若在同市區町村內搬家,辦「転居届」即可

住址更新流程

  1. 前往新住所的市役所
  2. 帶著:在留卡、護照
  3. 填寫転入届表格
  4. 工作人員在在留卡背面記載新住址
  5. 同時完成住民登錄和在留卡住址更新

不更新住址的後果:若未在 14 日內更新,可能被視為違反在留管理法,嚴重者可能影響在留資格更新審查。


在留期間更新(ビザ更新)

什麼時候需要更新?

在留期限(在留期間の満了の日)到期前,若想繼續在日本居留,必須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

建議時機:在到期日前 2~3 個月開始準備,申請窗口在到期前 3 個月內開放。

更新申請流程

Step 1:確認必要文件(依在留資格種類不同)

常見工作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需要的文件:

文件說明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入管廳官網下載或窗口取得
護照(有效期中)原本
在留卡(現有)原本
照片(4×3 cm)近 3 個月以內拍攝
住民票市役所申請(通常 300 圓)
在職証明書 or 雇用契約書雇主提供
源泉徵収票 or 課税証明書收入證明
雇主的会社案内・登記事項証明書公司介紹和法人登記謄本

Step 2:前往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各地有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入管局):

  • 東京:東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品川)
  • 大阪: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 名古屋:名古屋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 福岡:福岡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Step 3:提出申請和等候審查

  • 提出申請時,工作人員會在你的在留卡背面貼上「申請中」的貼紙
  • 審查期間(通常 2 週 ~ 3 個月不等)
  • 核准後通知取件,支付手數料(手數料)

在留卡 vs 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使用場合比較

兩者是不同用途的卡片,外國人可以同時申請和持有:

用途在留卡My Number 卡
確認在留資格
日常身份證明(銀行、租房)
稅務申報✅(含 My Number)
健保相關手續✅(2024 年起整合)
e-Tax 線上申報
機場入境手續
便利商店列印(マイナポータル)

建議在辦完住民登錄後,到市役所申請 My Number 卡,作為在留卡的補充。


在留卡遺失補辦

遺失時的緊急處理

  1. 立即向警察報案:前往最近的警察局(交番或警察署)提報遺失(紛失届)
  2. 取得受理番號:警察會給你「受理番號」(報案編號),補辦時需用到
  3. 通知入管廳:在留卡遺失後 14 日內,必須向最近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請再交付

補辦所需文件

  • 護照(有效期中)
  • 遺失報案受理番號(警察局提供)
  • 照片(4×3 cm)
  • 手數料:1,600 圓

補辦期間的身份確認

在新在留卡取得前(約 1~2 週),護照可作為替代身份證明。若有緊急需要(如入境審查),持護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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