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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嫁/娶日本人:日本配偶簽證申請完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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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申請複雜最後更新: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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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參考,相關規定可能隨時變更,結婚手續相關規定涉及兩地法律,請以官方網站公告及各地戶政事務所的最新說明為準。

台灣人嫁/娶日本人:日本配偶簽證申請完整流程

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後,若希望長期在日本生活,需要申請「日本人の配偶者等」在留資格(俗稱配偶簽證)。這類簽證的特點是不限制工作內容,可自由從事任何職業,是日本就業自由度最高的在留資格之一。

本文說明兩種申請路徑:

  • 路徑A: 已在日本(持有其他在留資格)→ 在境內申請変更
  • 路徑B: 目前在台灣 → 透過申請認定証明書辦理

前置:台日結婚手續概覽

在申請配偶簽證之前,必須先完成兩地的婚姻登記。

先在日本辦理(推薦)

  1. 準備台灣「戶籍謄本」(需附日文翻譯)及台灣護照
  2. 前往日本配偶的市區町村役所辦理「婚姻届」
  3. 取得「婚姻届受理証明書」
  4. 回台灣,持日本婚姻受理証明書及其翻譯,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台灣戶籍結婚登記

先在台灣辦理

  1. 前往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需日本配偶本人到場或提供相關授權)
  2. 取得台灣戶籍謄本(含婚姻記錄)
  3. 持台灣戶籍謄本的日文翻譯,在日本辦理婚姻届

💡 建議先在日本辦理,因為日方行政程序相對單純,且完成後的婚姻受理証明書是申請在留資格的重要文件。


路徑A:已在日本境內申請変更

適用對象

目前持有任何合法在留資格(留學、打工度假、工作簽證等),且已完成台日婚姻登記。

申請地點

居住地所在都道府縣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入管局)。

必要文件清單

申請人(台灣籍配偶)準備:

文件說明
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書入管官網下載,填寫「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護照(原本)有效期限需足夠
在留卡(原本)現有在留資格
照片(4cm × 3cm)3個月內拍攝
台灣戶籍謄本需附日文翻譯(認定翻譯或自行翻譯均可)
日本的婚姻届受理証明書日本市區町村役所發行

日本籍配偶準備:

文件說明
配偶の戸籍謄本顯示婚姻登記,3個月內發行
住民票(世帯全員分)顯示同居地址
在職証明書 or 確定申告書の控え收入/就業狀況證明
課税証明書・納税証明書前年度,在住的市區町村役所取得
身元保証書保証人為日本籍配偶,入管官網有格式
質問書入管官網下載,填寫兩人的交往經過

⚠️ 重要: 入管對於婚姻真實性審查嚴格,「質問書」中需詳細描述兩人如何認識、交往過程、現居住安排等。附上兩人的合照也會有幫助。

審查時程

一般審查時間為1個月至3個月。審查期間若原在留資格到期,可受「特例期間」保護(最長2個月)。


路徑B:從台灣申請入境

步驟一:在日本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COE)可由:

  • 日本人配偶(在日本)作為代理人申請
  • 或委託日本國內的行政書士代為申請

申請地點:日本配偶居住地的入管局

所需文件與路徑A大致相同,但需以「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格式提出。

審查時間通常為1至3個月

步驟二:持認定証明書在台灣申請工作簽證

取得認定証明書後,攜帶以下文件前往日本台灣交流協会台北事務所高雄事務所申請工作簽證(査証):

  •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有效期限3個月)
  • 台灣護照
  • 簽証申請書
  • 照片

通常在提出後3至5個工作日取得簽證。

認定証明書的有效期限只有3個月,請盡快辦理入境。

步驟三:入境日本,辦理転入届

入境後14天內,攜帶在留卡前往居住地市區町村役所辦理「転入届」(設籍登記)。


在留期限與更新

在留期間說明
初次核發通常為6個月或1年
更新後視情況可取得1年或3年
永住申請資格婚姻關係持續中,且在日本居留滿3年(其中持有配偶資格期間滿3年)即可申請

更新時需再次證明婚姻仍持續且為真實關係,建議保留共同的生活紀錄(郵件、照片、共同帳戶等)。


常見問題與注意事項

  • 假結婚(偽装結婚) 是刑事犯罪,一經查出不但立即失效,且可能遭強制退去並多年禁止入境
  • 結婚後若離婚,需在6個月內將在留資格変更為其他類別,否則在留資格失效
  • 分居、別居情況下,仍需能說明婚姻關係持續(如工作原因兩地居住),否則更新時可能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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